朝代:宋朝 诗词数量:1首
刘舜臣,仁宗庆历二年(一○四二)爲贺契丹国主生辰副使(《续资治通监长编》卷一三七)。四年时知石州(同上书卷一五)。皇佑二年(一○五○)时爲同提点荆湖南路刑狱(同上书卷一六八)。神宗熙宁五年(一○七二)时知阶州(同上书卷二三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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